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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rofessor Dr. iur. utriusque Dr. iur. utriusque habil. Dr. h. c. mult. 吉尔伯特•高尼希教授

退休前在哈尔滨工业大学、武汉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河海大学、台湾国立高雄第一科技大学、罗马尼亚锡比乌/赫尔曼施塔特卢西安-布拉加大学的法学院担任客座教授,在威斯巴登欧洲商学院授课,任黑森州行政法院常任法官。

高尼希教授 1950 年出生于迪根多夫,曾在雷根斯堡大学和维尔茨堡大学学习法律和政治学,在纽伦堡地区高等法院从事法律实习。通过第二次国家司法考试后,于1984 年在维尔茨堡大学迪特尔·布鲁门维茨教授的指导下取得双法学博士学位(世俗法和教会法)。1986 年完成教授资格论文,获得公法、国际法和外国公法独立授课资格。在美因茨大学、拜罗伊特大学和哥廷根大学从事教席代理工作后,于 1989 年被任命为哥廷根乔治-奥古斯特大学教授。任哥廷根大学国际法研究所所长和1994/95 学年法学院院长。1995 年 4 月起在马尔堡菲利普斯大学担任公法、国际法和欧洲法教席教授和公法研究所所长。2006 年 10 月至 2012 年 9 月六次当选马尔堡大学法学院院长。高尼希教授曾任马尔堡大学金融服务法研究中心发言人、中小型企业研究中心发言人和马尔堡大学欧洲跨学科工作组发言人。此外,高尼希教授还担任黑森州行政法院(位于卡塞尔)专职法官至2004 年 6 月 15 日。高尼格教授自 2009 年起担任黑森州宪法法院副法官。

高尼希教授自2000 年至 2003 年任哥廷根学会(Göttinger Arbeitskreis e.V.)德国研究所所长。至今为哥廷根学会理事,并自 2014 年 4 月起担任学会主席。他自 2009 年 9 月 1 日起担任但泽研究院(Danziger Naturforschenden Gesellschaft)院长。此外,高尼希教授是马尔堡阿拉伯国家科学合作学会的共同创始人和副会长、南京财经大学中欧比较法研究所(EU-China Institute for Comparative Law)的共同创始人和理事。高尼希教授曾任哈尔滨工业大学德国法研究所副所长。他还是坦桑尼亚伊林加人权与善治中心的创始人和共同主任。他是德国-白俄罗斯律师协会理事,并自2018年起担任马尔堡学者协会理事。2005 年至 2008 年,高尼格教授担任一家位于杜塞尔多夫的德国大型金融服务公司的监事。

2003 年 3 月 13 日,高尼希教授被授予匈牙利佩奇大学法学院荣誉博士称号。2009 年 3 月 20 日,他获得罗马尼亚锡比乌卢西安-布拉加大学法律系荣誉博士称号;2009 年 12 月 10 日,他被智利自治大学(位于智利特木科)授予荣誉博士学位,他也是该大学的创立者之一。高尼希教授是罗马尼亚锡比乌卢西安-布拉加大学、哈尔滨工业大学、武汉大学、南京财经大学、河海大学和台湾高雄第一科技大学的长期客座教授。

2021 年,高尼希教授获得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十字勋章。2022 年,智利共和国总统应该国外交部长请求,授予高尼希教授贝尔纳多-奥希金斯勋章。2023 年,高尼希教授贺寿文集(彼得•希尔波德(Peter Hilpold)和克里斯托夫•佩拉托纳(Christoph Perathoner)主编)出版,纪念其所取得的成就。

高尼希教授开设的课程包括宪法,行政法所有必修课门类,国际法,欧洲法和国家理论。他在国家法、行政法、国际法和欧洲法领域撰写和主编超过六百种学术出版物,以十种语言出版发行,其中包括多本大部头专著。代表性学术成果包括 Duncker und Humblot出版社 1988 年版《作为人权的表达自由和信息自由》和贝克出版社 2023 年版《国际法》。高尼希教授2016 年 3 月退休后的学术活动集中在国际法领域。其讲座涉猎广泛。

高尼希教授和药剂师多丽丝•高尼希(Doris Gornig)是夫妻,育有克里斯托弗(Christopher,1987 年生)和卡罗琳(Carolin,1990 年生)两个子女。

2024 年 1 月 26 日更新于马尔堡